关于进一步做好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8-7 10: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25| 评论: 0

蒸防控发〔2021〕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界牌园区、县直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县已进入应急状态,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启动应急指挥体系

1.调整充实专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进行调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组织专班,明确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守到边、沉到底、盯到点、抓到位”。

2.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有关情况,加大舆情监测和处置力度。

4.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医疗救治、物资保障、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能力。

重点人群摸排管控

1.迅速精准摸排。各乡镇、界牌园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针对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城市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在衡人员,采取“大数据+网格化”方式,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台账。

2.主动报告情况。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3.落实管控措施。对摸排出的重点人群要做到日清日结日管理,按照《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指南》(见附件),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管理及闭环转运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4.严防境外输入。对境外来(返)县严格执行闭环转运制度,落实“14+7+7”隔离管控和“5+2+2”核酸检测,确保全程无缝衔接、闭环管理。

强化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特护期内,高铁站、汽车站、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重点岗位人员和医疗机构高风险岗位人员按一天一次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加强冷链物品管控

提高进口冷链物品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频次,居民食用冷链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与超市购买,严禁无疾控部门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销售。

强化哨卡哨点监测

1.守好交通哨卡。在衡邵高速西渡收费站、演陂收费站、金兰收费站,华常高速檀山咀收费站、洪市收费站,许广高速石市收费站、高铁西渡站出口7个交通卡口分别设立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站,对过往车辆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要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以下简称“三码一单”)。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按规定实行管控。

2.发挥哨点作用。医院发热门诊、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立即报告、专车转运。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明确一名人员负责,设立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站,对外来人员测体温和查验“三码一单”。

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1.坚持“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严格限制举办1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所有公职人员暂停集中休年假,非必要不外出、不离衡,如有特殊情况离衡需向单位主要领导报批。各类旅游企业暂停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州市的旅游业务,各交通运输企业暂停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州市的长途运输业务。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1.全县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吧、KTV、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2.全县范围内精神卫生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及监管场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医疗机构落实固定陪护制度,谢绝一切探视。

3.全县范围内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交通站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都要做好通风、消杀工作,严格落实好实名登记、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及查验“三码一单”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

推进疫苗接种

1.压实行业责任。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苗接种”要求,全面推进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及其家属疫苗接种工作。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摸排、组织工作。

2.开展“敲门”行动。各乡镇和有家属区机关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要组织乡镇、机关单位、村(社区)干部开展“敲门”行动,逐户做好辖区内居民和本单位家属区居民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和“接种凭证”收集、登记、整理工作,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快接”,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持续做好宣传引导

发动一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旅程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县后需落实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引导广大市民以及来(返)县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加强督查督办

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各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指南

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附件:

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指南

一、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区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红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或潜在密切接触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并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近14天以来,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对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第1、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期间每日核酸检测1次。

七、所有防疫健康服务日期自脱离接触之日算起,采取填平补齐的方式健康服务14天或7天。如开始健康服务的日期已超过应核酸检测日期,则减少检测时间间隔(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补全检测次数。如健康服务期间不能完成规定检测次数,则应每天检测一次,直至健康服务结束。

八、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者凭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序出行。

本指南暂供参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上级政策,随时进行调整。

来源: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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