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清花湾旅游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现举办2021年衡阳县“遇见˙清花湾”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活动主题 遇见˙清花湾 02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3日 - 4月10日 03 活动对象 无地域限制,组织或个人均可参赛 04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衡阳县清花湾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衡阳县文旅广体局、衡阳县文联、西渡镇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衡阳县摄影家协会 05 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围绕清花湾旅游区创作,展现清花湾秀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内涵、独特的民俗风情、和谐的宜居环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等元素。要求构思新颖、感染力强、体现独特视角和表现力,内容健康向上。 (二)数码相机、手机创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组图均可,组图视为一幅作品,限8张以内。 (三)投稿作品采用网络投稿,必须为JPEG或GIF格式,单张图片不少于2M,边长不少于4000像素。 (四)作品应符合纪实类要求,仅限于裁剪、曝光度、明暗度和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采用PS等电脑技术对画面主体进行增减合成,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06 投稿方式 07 投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24时截稿(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08 评奖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09 奖励设置 作品分单反摄影作品、手机作品二大类,并分别设立奖项。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优胜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金含税,税费由获奖作者自行缴纳)。 对获奖及优秀作品结集刊发。 10 其他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如有抄袭盗用或者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肖像权纠纷等情况,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资格,所有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入选优秀、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主办方除根据本次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及颁发证书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五)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方。 衡阳县清花湾乡村振兴示范片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花湾旅游区简介 清花湾旅游区位于衡阳县城东南端,国家AAA旅游景区、衡阳县乡村振兴先行先试试点。涵盖全国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新桥村在内的4个村,总面积2.17万亩。分“紫藤秘境”生态康养区、“果蔬飘香”生态种植区、“清花水湾”农旅休闲区、“渔米水乡”特色生态种养区、“湖光水色”水利风景区、“稻田综合种养”试验集花卉苗木森林公园区6大功能板块,总投资约6.3亿元。 主要景点:新桥老街,紫藤秘境公园,蒸水十里画廊,刚直塔,石鼓七拱抗战古桥,四季花海,天空之境,精品屋场,特色水果基地等; 亲果乐园游乐项目:丛林穿越、步步惊心、无动力乐园、沙滩公园、七彩滑道、跨河滑索、粉黛乱子草花海、“七D”玻璃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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